第 一 编
反腐败战略思想的体系形成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战略思想,是在中国进入世界政治舞台中心的国际格局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围绕“中国共产党如何有效防治腐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这一战略思想形成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背景下,根植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之中,确立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三次飞跃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创造性的运用,是一个内在联系、有机统一的科学体系。
第 一 章
反腐败战略思想的时代背景
任何一种思想的产生,都离不开特定的时代背景。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时代。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使命,要求我们党必须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腐败战略思想,形成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时代,体现了新时期反腐败对实现中国梦的价值内涵、历史方位和时代要求;揭示了新时期实现中国梦的矛盾与挑战,指明了实现中国梦关键在党,加强党的建设关键在反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一、实现中国梦的时代使命
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告别“雄关漫道真如铁”的昨天,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梦正指引当代中国向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的明天迈进。“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战略思想,正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背景下形成的,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中国梦的本质内涵
中国梦是习近平在 2012 年 11 月 29 日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阐述的概念。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背后是千年的回响,百年的渴望。“中国梦”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灿烂的文化,长期居于世界文明的先进行列。直到 18 世纪末期,中国的经济规模仍是世界上最大的,相当于 20 世纪末期美国经济总量在世界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但近代以来,在西方坚船利炮的侵略下,中华民族遭受了深重苦难、付出了重大牺牲,辉煌不再,尊严难立,中华儿女也从此开始了百年中国梦的辛苦求索、艰难追寻。对近现代中华儿女来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仅是一句豪言壮语,而是让国家更强盛、人民更幸福,中华民族对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曾在 1993 年和 2001 年两次关于启蒙思想家严复的学术思想研讨会上,对严复在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的历史背景下,挺身而出投入救亡图存斗争的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并充分肯定了“科学爱国”思想的进步意义,深刻阐明了国家不富强,就会被人欺侮;民族不复兴,就无颜担当龙的传人。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征程中,唯有将个人之梦寄托于国家之梦、民族之梦,梦想才能成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简单地重寻昔日的荣光,而是要让曾经饱受列强欺侮、目前尚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经济发展、政治昌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到 21 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梦的本质内涵,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反腐败的最高价值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梦为当代中国反腐败战略思想体系的产生赋予了宽阔的视角和深广的意义。
(二)实现中国梦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伊始,就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基本是 30 年一个大时代,30 年一个大变化,从 1921 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 2049 年新中国成立一百周年,在这段时间(128 年)里,基本上是四个 30 年:第一个 30 年。从 1921 年到 1949 年,这是艰苦卓绝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过长期的革命战争,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代价,结束了一个历经百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建立了一个独立自主的新中国,解放了全国的劳苦大众。第二个 30 年。从 1949 年到 1978 年,这是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使新中国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反对世界霸权、维护世界和平作出贡献的历史时期。第三个 30 年。从 1978 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 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在这一历史时期新中国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阔步前进,创造了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迅速改善、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的发展奇迹。中国经济总量在世界的排列,由改革开放前的第 15位,跃升为 2010 年的第 2 位,成为世界经济总量的亚军国家。第四个 30 年。从党的十八大形成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开始,到新中国成立 100 周年,这 30 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最后 30 年、关键的 30 年。而这个时期就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期,就是向实现中国梦伟大目标奋力冲刺的时期。
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发表关于中国梦的重要讲话时说:“我坚信,到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 100 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一定能实现。”
(三)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
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也包括中国特色的反腐之路。中国梦是人民的梦,是百姓幸福的梦。百姓幸福才是硬道理。中国道路是在改革开放 30 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 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 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 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中华民族是具有非凡创造力的民族,创造了伟大的中华文明,我们也能够继续拓展和走好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维护党的先进性,维护人民主权,保障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路径选择。中国梦的实现过程,离不开党中央反腐败思想的护航,只有在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上不断开拓,老百姓的日子才能过得舒心、放心和有信心。实现中国梦,就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沿着正确的中国道路奋勇前进。
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也包括反腐败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中国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发展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坚持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自信,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彻底反腐的精神支柱,也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体现。实现中国梦要求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凝集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永远朝气蓬勃迈向未来。
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也包括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反腐的正义力量。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要实现这个美好愿望,必须坚决反腐败。只有坚决反腐败、清除腐败,才能汇集实现中国梦的正能量。同样,只有加强反腐败,才能更好地理顺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为实现中国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使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全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
二、实现中国梦的矛盾与挑战
习近平指出,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前所未有。中国改革开放 35 年,解决了一些旧的矛盾和问题,也积累和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中国梦面临的挑战包括国际国内两个方面,就国内而言,突出表现为生态、贫富、干群、人口、观念等五大矛盾,而除人口之外的四大矛盾,均与腐败问题间接或直接相关。
(一)生态矛盾的挑战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而 13 亿多中国人在这个地球上只有 960 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庞大的人口和有限的资源,形成尖锐的矛盾,由于多年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已经使一部分群众无法喝上干净的水,无法呼吸上清洁的空气,无法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态问题的实质,是人类的生存问题,解决人与环境的矛盾,抓好生态建设,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随着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生态环保管理职能地位不断提升,权力日益加大,资金逐渐增多,生态环保部门逐渐成为腐败滋生的重要领域。反腐败斗争能否深入推进,生态环保部门能否严格执法忠实履职,事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的防治,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的治理,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有效提高。只有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对那些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严格追究责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二)贫富矛盾的挑战
习近平 2013 年 1 月 5 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邓小平同志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解决两极分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邓小平同志说,“所谓两极分化就是再现新资产阶级”,“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彻底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的走了邪路了”,“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邓小平同志 1990 年 4 月指出:“即使 51% 的人先富裕起来了,还有 49%,也就是说 6 亿多人仍然处于贫困之中,也不会有稳定,也要‘出乱子’、“打内战”。”邓小平同志1992 年 12 月提出,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到20 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
事实证明,我们确实已经告别了共同贫穷的时代,也确实生活于一个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的社会之中。与短缺时期相比民族整体绝对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弱化现实贫富差距所导致的社会心理失衡和社会矛盾冲突的理由,既不合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也不具有现实的说服力。姑且不说我们这个民族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传统,事实上,任何历史时期的社会矛盾的生成,并不从根本上取决于物质生产的绝对水平的提高,起决定作用的恰恰是分配水平相对差距的拉大。从理性角度看,导致社会矛盾和冲突上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毫无疑问,腐败和垄断加剧贫富差距,是导致贫富阶层之间冲突的重要原因。正确处理中国社会贫富矛盾,反对两极分化,必须深入持久地反对腐败,重典惩治腐败,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三)干群矛盾的挑战
干群矛盾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一个主要矛盾,处理和解决这个矛盾是党面临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告诉我们,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自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贫富矛盾就是社会第一矛盾。中国革命,说到底,就是穷人革了富人的命,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打倒了一批富人,又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改造了一批富人,但是革命胜利 30 年后,我们发现,绝对平均主义行不通。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创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第二阶段,是让大家共同富裕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仅用了 30 多年时间就完成了西方资本主义用 300 年才造就的富人群体,其速度之快,规模之大,其年龄之轻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是一个奇迹,但是在一批富人崛起以后,贫富矛盾加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国家稳定的突出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在进入第二阶段,就是先富起来的人带动后富的人,实现共同富裕,今后 30 年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实现共同富裕新路子,解决贫富矛盾,实现共同富裕,远比实现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更为艰巨复杂。参见《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九九七)》(下),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4年版,第 1363 页。
很多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侵害或者影响了群众利益。我们要善于深入实际做群众工作和思想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千方百计为人民排忧解难。中国社会的核心矛盾是两个“脱离”:一是富人脱离穷人;二是干部脱离人民。这些年来,在中国社会发酵起来的“两仇”情绪:“仇富”情绪、“仇官”情绪,是典型表现,而“仇官”情绪比较“仇富”情绪又更具普遍性和激烈性。中国有官本位传统,官民矛盾向来是治国安邦的棘手问题。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是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部分干部也出现了脱离群众甚至严重腐败的问题,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官民矛盾激化,是这些年中国群体性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习近平指出:“人民内部矛盾是现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概括讲,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凸显,是新时期官民矛盾的基本特点。一些地方政府花钱买平安,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结果是花钱难买平安,权力难以维稳。实践证明,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干部脱离群众的问题,只有彻底解决官员“权力”真正为民众“权利”服务的问题,才能建设平安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官民矛盾的本质,是人民群众对官僚主义和特权、腐败现象的不满和抵制,“仇官”的实质是“仇贪”,“仇富”的实质是“仇腐”。而如何解决长期积累下来的干部脱离群众以及严重贪污腐败的问题,真正取信于民,是实现中国梦面临的重大战略课题。
(四)思想观念矛盾的挑战
习近平在广东考察时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凝聚改革共识难度加大,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这就更需要下功夫去凝聚共识。”目前,中国社会主义的观念矛盾主要是思想文化建设跟不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跟不上民族复兴的需要。突出表现为理想信念弱化、价值观缺失、道德素质下降、文化创造力不足、意识形态工作差距大、国家软实力不强等。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优等生”,在物质财富的创造上贡献了一个新的奇迹,能否在精神财富的创造上、在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上取得重大进步,对推进民族复兴大业至关重要,而在反腐败问题上凝聚社会共识,也是打赢反腐攻坚战、持久战的重要保障。
随着反腐向纵深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日趋尖锐,一些似是而非、耸人听闻的谬论开始暗流涌动。比如,“反腐过头”论等。客观地讲,这些错误论调的存在,对其中大多数人来说主要是主观认识问题,毕竟反腐的推进和红利的释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有时难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时认识不清并不足为奇。然而,也的确有一些人别有用心,恶意炒作以混淆视听。对此,必须明辨是非,提高认识,凝聚共识,自觉抵制和祛除各种错误观念。共识的凝聚,也是反腐软实力的提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这场“退也退不得、输也输不起”的斗争中,有赖于全党全社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共同打赢这场反腐败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三、实现中国梦关键在党
(一)关键在党的现实彰显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实现中国梦最根本和最关键的问题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核心力量,肩负着历史重任,经受着时代考验,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如今,习近平的庄严承诺已经发生了改变中国、震撼世界的效应。中国梦时代的宏伟战略蓝图已经清晰呈现出九个战略支点:一是高扬中国梦旗帜,凝聚“中国心”,13 亿多中国人有了盼头、有了奔头。二是传承党的群众路线,大兴“中国风”,反腐倡廉树正气,“习习清风”洗礼神州。三是全面深化改革,增强“中国力”,冲破利益固化的阻力,敲响全面深化改革的战鼓。四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五是强化政治定力,坚持“中国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六是建设文化强国,铸造“中国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主旋律。七是坚持改革强军,树立“中国威”,以“强军梦”护航中国梦。八是倡导建立新型大国关系,展示“中国礼义”,倡导求同存异、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九是实行生态兴国,创造“中国绿”,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确保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在上述九个战略支点中,中国梦起“龙头引领”作用;群众路线起“扎根固本”作用;全面深化改革起“动力推进”作用;全面依法治国起“规范引领”作用;中国道路起“把关定向”作用;价值观建设起“强心铸魂”作用;兴军强军起“安全保障”作用;新型大国关系起“合作共赢”作用;绿色工程起“生态兴国”作用。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则是这九个战略支点的坚实基础和政治保障。
(二)关键在党的基本依据
中国共产党成为实现中国梦的领导核心,是由党的自身优势所决定的。
第一,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思想武器,要靠中国共产党提供。从鸦片战争以后 80 多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始终存在着“中国向何处去”的理论探索和选择,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作为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行动指南,使中国有了正确前进方向,中国人民有了强大精神力量,中国命运有了光明发展前景。中国共产党人坚信马克思主义必须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在实践中形成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成为不同时期全国人民团结奋斗、谋求复兴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根本道路,要靠中国共产党开辟。选择什么样的革命和发展道路,从根本上决定着一个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在近代中国百余年的探索中,一系列改良、变法和农民革命运动、旧民主主义革命运动都没有使中国走出黑暗。中国共产党以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作为政治理想和奋斗目标,在长期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以及改革实践中,紧密结合国情,带领人民踏上了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光明道路,开启了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新的征程。中国人民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从党领导人民完成的“三件大事”,特别是从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中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正确方向,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宏伟道路,只有具备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中国共产党才能开辟。
第三,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制度体系,要靠中国共产党确立。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引下,领导人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积极借鉴人类民主政治发展有益成果,紧密结合国情和实践探索,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了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实践充分证明,这套由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及各项具体制度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在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办大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和强大的制度优势。
第四,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依靠力量,要靠中国共产党凝聚。中华民族复兴是亿万中华儿女的共同事业,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把全中国各方面力量凝聚起来。中国共产党作为肩负民族复兴使命的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作为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使党领导的中华民族复兴伟业与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相连,党的建设发展与人民福祉的改善紧密相连,给中华儿女以巨大激励和鼓舞,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主心骨和贴心人。同时,中国共产党以其严密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勇于牺牲、开拓创新的精神赢得了人民的广泛支持和信赖,在中国具有不可撼动的巨大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关键在党的反腐逻辑
第一,关键在党必须强化正风反腐的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经验和教训,准确研判党面临的危险和挑战,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并通过正风反腐,释放出管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强烈信号。从习近平“打铁还需自身硬”庄严承诺开始,以上率下,层层传导,严纠“四风”,反腐惩恶;打破了选择性执纪执法、封闭性执纪执法的反腐困局,打破了“退休即平安着陆”、“刑不上常委”的惯例;“打虎”没有上限,没有“节点”,没有“休止符”;不管是军队、机关、国企等领域,还是执纪执法机关,反腐的触角延伸到国家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实现了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坚决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横下一条心”、“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鲜明表达了党中央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决态度,彰显了治党务必从严的反腐逻辑。各级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健全完善巡视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同时,把党内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强化司法反腐败职能,既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之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充分发挥法律的刑罚威慑和司法预防功能,把全面从严治党内在要求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义紧密结合起来,在腐败治理领域,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二,关键在党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量事实证明,腐败分子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腐败案件的衍生,无不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有关;无不与党内政治生活虚化、政治生态“污染”有关;无不与政治立场、政治信仰、政治原则、政治纪律的缺失和动摇有关。严峻的现实表明,正风反腐要践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党的政治生活、优化党的政治生态这个治本之策。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要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性,高度警惕和防止任何偏离党的主张的思想和言论,把对党对人民的绝对忠诚摆在首位;牢牢把握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坚决防止和纠正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把确保党员政治上坚定、经济上廉洁、作风上过硬作为底线要求;牢牢把握党内政治生活时代性,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故步自封、不思进取、为政不为现象,强化党员干部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以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责任上的担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三,关键在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习近平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强化党的监督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又是权力运行的必然规律。领导干部所执掌的公共权力,标志着权力行使者不同于一般人的特殊地位、身份和职权。这种以强制力为后盾的权力,不论受支配一方是否情愿,都必须服从。这就使权力拥有者具有凌驾于他人之上、滥用权力的可能。因此,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精辟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权力的这一特性能使有人格缺陷的人产生强烈的占有欲,而当他们一旦获得权力,就会改变权力设置时的初衷,利用公共权力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因而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现代法治的核心要义。关于党内监督制度,习近平指出,“要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并要求把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与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紧密结合。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使国家监督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通过实现党的纪检职能和国家监察职能双管齐下,共同发力,最大限度提升党内监督效能,构建以党内监督为核心,以国家监察为主体,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为保障的中国特色的腐败治理新格局,以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第 二 章
反腐败战略思想的实践基础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战略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对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的准确洞察与研判,紧紧围绕我们党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时代主题,着眼于从严治党、执政为民,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战略与策略、方法与路径等进行系统论述,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追求和客观要求,深深根植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之中。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反腐败价值追求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2012 年 11 月 15 日,刚刚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用朴实的语言,清晰生动地表达了全面小康的内涵,并庄严承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现实中腐败现象的蔓延势头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拦路虎”,只有坚决彻底反对腐败,人民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实现。
(一)反腐败与全面小康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永远是“第一要务”。对此,习近平 2014年初在云南调研时强调,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并没有改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一国际地位。一定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动摇,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上下功夫,在提高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在深化改革开放上下功夫,扎扎实实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子来。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视角看反腐,就会非常清楚,中国的反腐败斗争绝不仅仅是抓几个腐败分子,而是一场价值观的较量,是要从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上对中国社会进行重塑,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反腐败为“十三五”规划实施保驾清障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三五”规划建议,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规划确定了保持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改革体制机制,推动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扶贫开发十大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现的五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中国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到中高速的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对我们党的考验之大前所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将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升级。核心目标是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进入以“经济社会双重转型升级”为主线的“全面现代化”时代。既有“发展是硬道理”,又有“转型是硬道理”,创新速度和创新质量将成为国家和国家之间竞争的一个重要砝码和标志。
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六个坚持”发展原则。腐败是与“十三五”时期的目标要求和五大发展理念、“六个坚持”发展原则水火不容。它严重影响经济发展,使国家受损失,消费者受坑害,市场秩序遭到破坏,政府的信誉也大受影响。公共权力的滥用或私用,必然侵害人民主体地位、危害科学发展、阻碍改革深化、妨碍依法治国、影响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如果不反腐败,“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不能实现。因此,“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也就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过程。
只有坚决地反对腐败、清除腐败,才能赢得民心,才能提高党的威信和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才能更好地理顺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才能汇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的正能量,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阶段发起冲刺。
2. 反腐败优化资源配置和发展环境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经常强调“资源配置效率”这个概念,在他的经济分析框架中,“从事融资筹资工作的人,从事人事组织工作的人,从事宣传工作的人,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都与“资源配置效率”有较大的相关性。“从事融资筹资的人是直接来参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做人事组织工作的人他们是在人力资源上能够做到最佳配置,提高效率。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是把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更好地结合起来。”这意味着,许多看似不直接参与经济生产的人,其实都与资源配置的效率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而保持这些群体工作的廉洁高效,防止发生腐败,将最终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进而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他认为,反腐败与经济发展是一种正相关的关系,反腐败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使中国经济步入可持续发展的正确轨道,进一步提升了中国共产党的威信,也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最重要的保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核心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政策环境、行政效率、市场秩序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不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的作用,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加建设成本和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和社会公信力,成为阻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拦路虎”、“绊脚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能够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提高效率,从而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催化剂”和“助推器”的效果。目前,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各种市场主体的行为还不规范、信用意识还不强,商业贿赂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出借资质、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只有旗帜鲜明地反对经济领域的腐败,才能确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腐败现象对于社会公平正义、民生福祉有着巨大的破坏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能够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被人民群众共享,从而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促使全社会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浓厚氛围。
3. 反腐败为经济社会发展“体检”
反腐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健全,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巩固重点领域改革成果,注重抓好制度的系统配套工作,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纪律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将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进一步提高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水平。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把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同时,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涉及许多资金投入,必须切实管好用好。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强化监督等有效措施,确保资金投向符合中央、省、市规定,拨付和配套及时到位,管理使用安全高效廉洁,坚决防止骗取、滞留、挤占、挪用、截留以及其他违规使用问题的发生;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坚持“五位一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即要对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安全、廉洁五个方面综合监管,要体现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不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网,切实抓好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即时、全面公开项目信息和诚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反腐是经济发展全方位的体检。我们为什么要体检,即通过医学方面的检查,来证明自己有没有疾病,如有,就要治疗,让身体健康;如没有,也要注意哪些方面,让疾病远离。反腐就是全方位的体检,对发现的疾病进行治疗,尤其是严重疾病必须刮骨疗伤,虽然刮骨疗伤会很疼痛,但不经历疼痛怎么能够治疗好疾病?怎么能够健康的生活呢?对没有发现的疾病我们同样要进行预防。经济发展要健康地持续下去,同样必须要进行全方位的体检,尤其是在改革开放 30 多年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更要审视经济的发展是否健康,是否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破坏公平法制等方面为代价取得的,如果是这样,那必须要缓下来甚至要停下来。否则,这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破坏公平和法制的经济是没有明天和未来的。所以,反腐必然会使中国经济焕发新的生机,必然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二)反腐败与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标志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全面小康的持续发展需要有良好的政治生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中,习近平多次强调反腐败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构建良好的廉洁政治生态。以“三清”为内涵的廉洁政治生态构建目标,把我们党执政的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结合了起来,不仅有助于我们党和国家从战略层面来谋划、部署、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而且能够从社会关切层面来及时应对党风廉政建设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国治理的新要求。
1. 政治生态对全面小康建设主体的影响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第一要素是人。政治生态是指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以及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与人的政治行为之间的相互影响。政治生态不仅是党员干部党性、觉悟、作风的综合体现,也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是政治昌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基础。
党员干部是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主体之一。不良政治生态常常是他们蜕化变质的温床。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的公务员招录和干部选拔有着十分严格的条件和门槛,腐败分子中很大一部分曾经都是优秀干部,为党和人民立过功,受过累。从政治生态学的视野看来,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行为无不受到所处政治生态环境的影响。从一位合格的公务人员蜕化为腐败分子除了理想信念动摇、对自己要求不严格这一根本原因外,与不良政治生态的外在影响有着很大的关系。在举国震惊的衡阳破坏选举案中,其一届人大代表几乎全军覆没,给党和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造成了巨大影响,其中接受贿赂的人员中很多曾是优秀的基层干部。据考察,他们之所以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长期不良政治生态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综合作用,中国共产党人廉洁从政的社会生态环境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政治生态已经出了问题,净化和重构政治生态成为纯洁公务员队伍,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对保障“全面小康”的建设主体具有决定性意义。一方面,反腐败、建设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能够坚定人民群众进行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这也是我们党对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能够激发人民群众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良好的政治生态不仅使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及时应对新情况、发现新问题、适应新要求,而且有助于我们党和国家从战略层面来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保障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政治价值。
2. 政治生态对小康进程的影响
从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看,不良政治生态是社会关系优化的最大阻碍。总部设在德国柏林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建立的清廉指数排行榜显示,中国从 1995 年到 2014 年这二十年间,在全世界的国家和地区中排名一直在 100 名之后。尤其是从近年来“打虎拍蝇”所揭示出的腐败问题来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不断发生。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由于政治生态的恶化,一些地方和部门潜规则大行其道,关系网错综复杂,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卖官鬻爵、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层出不穷、屡禁不止。更为可怕的是这种风气不仅在官场上大有市场,而且蔓延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败坏了社会风气,屡屡冲击着善良人们的道德底线。腐败现象不断发生、腐败问题日益严重,与不良的政治生态有着直接联系。净化和重构政治生态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小康社会建设的艰巨性看,不良政治生态是反腐败深入推进的掣肘。习近平在 2015 年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存在多方面的阻力和障碍。一是腐败问题日趋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形成了“共腐关系圈”。二是腐败方式较隐蔽。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日趋深入,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日益缜密,赤裸裸腐败的空间越来越狭小。一些领导干部便开始千方百计地钻制度的空子,并在腐败方式上寻求“突破”。腐败手段花样翻新,且越来越趋于隐蔽。三是“四风”方面有顽疾。受到多年潜规则“暗流”滋润建成的不良政治生态,消解了“吏治改革”管理制度的效力,误导了干部的心理与行为。“四风”问题积习甚深,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反“四风”没有从心底里认同,常有反弹的苗头出现。为此,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从长计议,从净化和重构政治生态着眼。
现实表明,政治生态和廉洁政治的重构与实现,是一场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它意味着我们党要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倒逼之势,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革除历史上相沿成习的旧体制和旧机制,痛下重手毫不留情地剜除自身的腐败毒瘤;意味着反腐败越是深入展开,就越挑战我们党的领导骨干的认知力、领导力、意志力和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的定力和魄力。只有在实践中应对这种挑战和考验,才能攻克体制上的顽疾,打破利益上的藩篱,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三)反腐败与小康文化
文化兴盛是全面小康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指出:“文明特别是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如果不珍惜自己的思想文化,丢掉了思想文化这个灵魂,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是立不起来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习近平在 2013 年 4 月 19 日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
1. 小康文化着眼“不想腐”
文化是民族之根,民族之家,民族之力,民族之福。小康文化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文化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它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同政治发展道路、社会建设道路、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交相辉映,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已经形成,它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涵盖了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文化建设与反腐倡廉的双向互动,直接影响着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成效和走向。文化通过知识体系、价值观念、思想信仰和行为规范,教化社会成员,规范人们行为,保持社会认同,凝聚社会共识,成为人类社会发展包括反腐倡廉进程的灵魂,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利的精神文化条件。
小康文化建设首要的是倡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2012 年11 月 17 日,习近平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2013 年 7 月,习近平在河北调研指导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时强调,共产党人要有“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始终把思想防线筑得牢牢的,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理想信念坚定是衡量好干部的第一位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主要看干部是否能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能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崇高信仰、坚定信念不会自发产生,共产党人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自己的精神家园,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习近平用“精神上的钙”、“革命理想高于天”、“软骨病”、“金刚不坏之身”、“总开关”这样的比喻和“六个是否”,形象生动地阐述了坚定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党员干部只有理想信念坚定了,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从而使反腐败战略重心从当前的“不敢腐”、“不能腐”迈向“不想腐”。
2. 腐败文化对小康的危害
腐败现象形成腐败文化。官员腐败与腐败文化的形成密切相联,互为因果。官员腐败是腐败社会化的诱因和“龙头”。官员腐败出现在先,社会化腐败在后;官员道德崩溃在先,公众道德水平下降在后。“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纵观历朝兴衰,社会动乱,风气腐败都导源于官场的腐败。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腐败行为具有极强的示范作用,而且腐败者的社会地位越高,社会影响面便越大,在腐败现象严重的情况下,由于腐败现象随处可见,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们往往会由义愤而变得麻木、冷漠,逐渐习惯于在腐败的环境中生活,开始容忍它,甚至利用它来为自己谋取好处。这种态度更加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进而形成一种腐败文化。
腐败行为危害社会文化。腐败文化的丑恶性、隐秘性,虽然使它不可能像主流文化那样可通过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大众传播媒体等合法途径去传播,但一个人通过滥用职权谋得了金钱、权力、地位等利益,另一些人发现了其中的“奥妙”,便会寻找机会,仿效前者实施腐败行为。
如果这个模仿“成功者”的链条不断加长,腐败群体也就得以形成,腐败文化就会不断得到传播。在这样的恶俗文化下,如果防线脆弱,想不腐败都难。事实上,从国际经验看,腐败在一些地方之所以泛滥,其中一个原因也就在于腐败在社会中被视为了“正常”,已经成为一种文化。
3. 小康文化的导向价值
全面小康的先进文化,作为一种知识系统,不仅在于其智力支持,还在于它对人们精神境界的提升。人们对先进文化的需求愈多,腐朽文化在其精神空间的领地就愈小,对腐朽文化的抗拒力也就愈强。发展先进文化,是我们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重要保证。思想道德防线是抵御腐朽思想文化侵袭的前沿防线。先进文化以科学理论为灵魂,给予人们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先进文化为人们的精神生活全面发展拓宽了空间,可以使人们筑起精神屏障,站在人格高地,保持干净灵魂。只有用先进文化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不断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才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修养、讲道德、讲廉政,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反腐倡廉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反腐倡廉是全面小康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前提和保证。腐败与先进文化是根本对立的,是剥削阶级腐朽没落思想的反映,代表的是保守、颓废、庸俗和阻碍社会进步的文化,体现的是反动、落后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腐败行为的思想核心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建设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只有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才能为先进文化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和法制环境,带动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四)反腐败与民生建设
民生建设是全面小康的本质要求。习近平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在当月 20 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他又指出:“我们说‘老虎’、‘苍蝇’一起打,有的群众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这就告诉我们,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 民生是反腐的重要归宿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要求的提高,利益群体诉求多元,民生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都决定了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回应百姓的新期待,决定了党和政府要用更多精力和更大努力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对于老百姓而言,与自己息息相关自然是民生问题,诸如医疗、养老、教育、就业、食药品安全等。这些问题如何改善,取决于政府部门,如何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也取决于政府部门是否能有所作为。一个腐败的政府是不会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的,群众期盼反腐,群众支持反腐,反腐的结果必定是最终促进群众生活的全面改善。
在群众眼里,能改善民生的反腐才是正风反腐。中国官场反腐虽源远流长,但反腐最终能够改善民生的却很鲜见。历代王朝反腐大多只沦为了官场内的权力争斗,反腐的最终目的也并非是为了普通民众的政治生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质量的全面提升和改善。官场上反贪腐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民间仍然是哀鸿遍野、水深火热。反腐反腐,越反越腐,越反百姓越痛苦,打倒一个被养肥的贪官,意味着又要养肥一个新的贪官,这样的反腐,如何才能改善民生,如何才能得到大众支持拥护?因此,把正风反腐和民生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才能深孚民望、顺乎民意。只有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
2.“灭蝇”是民生的反腐诉求
群众身边的腐败直接侵害老百姓切身利益,是民生建设的大敌。如乡村干部挪用、贪污、侵占专项资金及政府给予农民的扶贫、救灾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规避招标、以租代征土地和矿产资源、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司法领域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等。对这些案件,必须严肃党纪国法,坚决依法查办。
应围绕民生建设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如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监督检查,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加强对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非法开采和官商勾结“收黑钱、干黑事、谋黑利”等问题;加强对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克扣粮食直补款、农村医保、养老保险等问题;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认真纠正各种名目的不正当收费、集资、摊派。强化绩效考核,狠抓制度落实,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要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过错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3. 民生反腐的“最后一公里”
民生反腐的“最后一公里”,就是各项民生反腐措施要得到有效落实。在民生服务方面,健全和完善项目审批公开、查询和问责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管理、一次性收费、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即办件的办结率;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杜绝厅外审批;规范电子政务,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县乡政务大厅要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审批网络的数据连接,对上报件实行网上审批等。
在涉腐防控方面,推行“一把手”行政问责制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强票据管理,强化稽查手段,确保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不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对县级乡级工程和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采取听证会、征询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对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备选、政府决策、部门审批、资金使用、建设实施、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等工作要搞好后评价及审计监督,并严格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制。
“广大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现象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落实“民生反腐的最后一公里”,要求我们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政权的高度,深刻认识基层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态度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抓出成效,取信于民。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满足人民的美好期待,凝聚又好又快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二、全面深化改革——反腐败治本之策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提出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这就说明,改革和反腐败应并肩前进,是双轮驱动。一方面以反腐败推进改革深化,另一方面以深化改革促进反腐败斗争,实现反腐败与深化改革的协调发展。
(一)反腐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一招
改革是中国发展的最大红利。在改革开放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是建设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改革本质上是国家权力结构的重新调整,由于国家权力具有扩张、寻租和易蚀性质,改革必须坚持公正性和廉洁性。一些干部之所以不愿、不敢改革甚至阻碍改革,其根本原因是怕利益的失去——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深化改革,就意味着一些人要失去公共权力和某些特权,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反改革势力,势必采取各种方式手段,利用各种理由来阻挠甚至否定改革。坚决反对腐败既是党中央清除党内毒瘤、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手段,更是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扫除障碍、建立权威与凝聚力量的重要推动力。反腐成为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一招。
1. 反腐为改革清障
反腐是打破利益集团阻挠,开辟全面深化改革道路的清障车。经过 30 多年的改革之后,我国已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容易改的已经基本改完,剩下的就是所谓的“硬骨头”。改革正在由浅层次转入深层次,改革的阻力由过去的碎片化转向集团化。全面深化改革必然触动利益集团的核心利益,如何破除利益集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抱团式”阻挠和干扰,成为全面深化改革能否具有实质进展的关键因素。党中央近来的高强度反腐,正是为了铲除利益集团疯狂阻挠全面深化改革的企图,为全面深化改革开辟道路。无论是对“铁老大”的精密布局,还是对“石油帮”的严厉清算,都代表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敢于动真碰硬,敢于破除利益集团,敢于与贪腐打一场硬仗的决心和信心。只有敢于向利益集团开刀,才能彰显中央反腐的决心和信心,才能让那些试图阻挠改革的某些利益集团闻风丧胆,“不战而退”。只有破除利益集团的阻挠,清除改革道路上的一道道屏障,新一轮改革才能一帆风顺。
2. 反腐为改革助力
反腐是树立中央权威,保证全面深化改革进行的助力器。过去 30 多年,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历尽艰苦的探索,取得了丰富的改革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改革成绩,但是,这种改革通常带有试验、探索的性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各种深层次的矛盾纷纷显露,盘根错节地联系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改革已经不能单纯依靠“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渐进探索,而需要高瞻远瞩的顶层设计,全面把准改革的全局性、关联性、协同性问题,科学确立改革的总体目标,明确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3 年 12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成立,就是要对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加强改革的全局性、系统性、战略性、有序性和协调性。顶层设计的改革必然要求各部门无条件遵从党中央的改革思路、改革精神与改革路线。当前,党中央把反腐提至空前高度,严查严办,绝不留情,就是要树立中央权威,使各级党政部门必须与党中央保持改革路线的高度一致,各级部门只有不折不扣执行党的改革路线,全面深化改革才能顺利进行。
3. 反腐凝聚改革力量
反腐是取得人民信任,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力量的黏合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改革的主体和力量之源。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的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这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① 回眸中国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失败的改革必然是脱离人民群众,成功的改革必定是紧紧依靠群众。新一轮的改革,其艰难程度历史上前所未有,改革的复杂性、风险性都大大增加。在新的改革时期,我们更应该紧紧依靠群众的力量,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立场上谋划改革,才能保证改革的最终胜利。依靠人民,就需要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让人民热爱党、相信党,矢志不渝地跟着党走。当前,党中央对腐败的严厉打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叫好。对腐败零容忍、出重拳、下猛药是顺民意更是得民心,坚定反腐毫不动摇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人民充分信任的重要途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紧要关头,必须紧紧地依靠广大民众,凝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使人民大众支持改革,维护改革,参与改革,使改革之势不可阻挡。
(二)改革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从体制机制方面看,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监督合力,有些案件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坚决查办,有的地方腐败案件频发却追究责任不力。解决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还得靠改革、靠制度。
1. 改革压缩腐败空间
改革是更深层次、更彻底的反腐败,是强化反腐职能的重大举措。从当前的社会现象看,贫富差距、环境恶化、资源浪费等现象频发,究其原因,是社会公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滋生造成的,是市场不健全、竞争不公平的结果。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关键是经济体制改革,压缩腐败空间。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核心问题。只有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才是完善市场体系、防止政府不当干预和监管不利的根本办法。这将同时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惩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反过来,政府与市场关系在体制、制度等方面具备了惩防腐败机制,其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就大大显示出来,经济秩序和社会不公现象就能够得到有效纠正,改革就会得到全面落实,滋生腐败的环境和条件就会压缩和减少。因此改革越深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职能就越加强化。
2. 改革优化权力配置
改革的要义是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从这些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权力不论大小、不分领域,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专门用一个部分来部署“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目的就是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一是强化制约。要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不同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和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二是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巡视监督。三是强化公开。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权力。
3. 改革强化源头预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为我们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腐败问题,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从以往的改革实践看,如果在改革过程中不注意措施的配套和衔接,不注意过程的时序和步骤,各自为战,一哄而上,极易产生混乱和腐败,改革的重点领域很可能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域。为此,必须尽量避免改革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负面效应。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坚持超前思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注重各项改革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从总体布局上就要体现防止问题出现、防止腐败滋生的理念和思路。更加注重把推进全面改革与建设廉洁政治紧密结合起来,在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时就要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融入各项改革的全过程,体现到各项制度建设之中,先立后破、于法有据、有序进行,避免出现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更加注重廉政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以制度促进改革,真正建立起体现廉洁性、具备惩戒力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三)改革推进纪检工作“三转”
1.“三转”的基本内涵
根据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中纪委坚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改革工作,为全面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提供了组织机制和职能保障。
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党内法规,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要求,根据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转方式,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顺应十八大以来新形势和新要求,探索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转作风,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这“三转”中,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三转”相互关联,是一个整体,相辅相成。只有把“三转”同步抓实、抓紧、抓到位,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开创新局面。
2.“三转”的基本依据
推进“三转”是贯彻落实党章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作了专门的阐述,对于纪委的职责定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纪委全部工作的依据。其中,党章第 44 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这三项任务当中,当前各级纪委关键是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切实承担起监督的责任,把不该由纪委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工作要切实地管好。因此,推进“三转”实际上是向党章回归,是向党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要求回归。同时,“三转”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了科学的判断,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对着严峻复杂的形势,在一些地方、部门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当中,党性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也有一定的表现。必须推进“三转”,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工作,这样才能更好地落实中央要求和部署,才能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所以,推进“三转”既是回归,也是创新,是在回归本职的基础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进行的开拓创新。
3.“三转”的全面推进
中央纪委率先改革创新,找准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的决定,制定中央纪委常委会、办公会议和监察部工作规则,切实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中央纪委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对党中央全面负责。二是对委部机关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明确各位副书记分管的工作,常委、副部长分别协助副书记分管工作的机制。三是聚焦中心、突出主业,把 125 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至 14 个,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给主责部门,改变纪检监察机关涉足一般行政部门的事务,混同一线业务部门工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状况。四是在不增加编制、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通过盘活存量、内部挖潜,进行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室由 8 个增加到 12 个,明确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地区和单位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
职能转变带动方式转变。中央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上,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重点问题一个重点问题地抓,咬住纠正“四风”不放,不断坚持、巩固、深化,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会风气转变。在巡视工作上,克服过去题多面广、重点不突出的问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在查办案件上,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清理,全面摸清底数,认真进行审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实施组织制度创新,加强办案全过程监督,明确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主业以外的其他业务;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用习近平的话说,就是要扯扯袖子提个醒。中央纪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继 2013 年约谈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后,2014年中央纪委七位副书记按照王岐山同志的要求深入联系单位和地区进行调研,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转职能、转方式同时也落实到作风转变上。转作风和纠“四风”,与抓内部监督,与抓落实、抓效率、抓精神、抓责任等都深切相关。委部机关着力克服工作飘浮等问题,实施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推动工作落实。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狠抓自身建设。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严肃认真查处“灯下黑”的腐败问题,努力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四)改革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
1. 改革纪检监察体制
党的十二大确立的纪委由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纪委在查办腐败案件、履行党内监督方面,受到牵制的因素比较多,反腐败执纪执法力量分散,对公务人员的监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改革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保证党的纪律检查权和国家监察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明确要求纪委派驻监督机构,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从事权、人权和财权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改革。
这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有利于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研究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自身监督的同时,根据习近平关于既加强党内监督又加强国家监察的重要指示,做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决定整合行政监察和检察侦查等反腐执法力量,构建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国家机器和公务人员监察的全覆盖,“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
2. 改革落实廉政责任
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党委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明确提出,党委的主体责任是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五个方面。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等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纪委的监督责任方面,既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都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不能当“甩手掌柜”。无论是党委、纪委还是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具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都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出了问题,不管是任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追究责任。
3. 改革凝聚反腐合力
历史的脉络清晰可见,发展的轨迹坚定从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住治权这个关键,大力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日益向理清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和反腐合力聚焦。
2013 年 11 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4 年 10 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提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2016 年 1 月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从 2016 年 7 月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再到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在不断丰富、范围在不断拓展,责任标准更明确、要求更具体。党委纪委职责硬化了,管党治党任务实化了,严管严治导向强化了。同时,通过改革国家监察体制,建立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专责机构,与党的廉政专责机构相对应,实现对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全覆盖。各级党委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形成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人大监督为保障、以行政管理为基础、以党内监督为先导、以国家监察为主体、以司法监督为支撑、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为动力的反腐败监督体系,推进党的治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全面依法治国——反腐败基本方略
2014 年 2 月 23 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①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述和部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也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基本遵循,从而使腐败治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一)依法治国与反腐败内在联系
1. 依法治国的反腐内涵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都要依照法律进行。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依法治国框架下的反腐即法治反腐,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用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惩治腐败。法治反腐意味着,任何人违反法律规定的腐败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法律制裁的腐败行为都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所受制裁的严重程度都按相同的标准决定。二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实施预防腐败,即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手段和程序,创设公正、透明的运作机制,使公权力执掌者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从而达到减少和消除腐败的目的。法治反腐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法治反腐是反腐败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抓手的重大变革,是有效遏制腐败的必由之路,也是今后反腐败的基本方略。
2. 依法治国的反腐功能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法治通过规范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法治规范公共权力以保证其良好运行;法治本身体现了现代的政治文化,有利于塑造公民的文明行为;法治通过规范社会主体行为而使社会有序运行;法治同样也能为生态文明发展保驾护航。因此,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举措,与反腐败斗争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依法治国,既要求我们党依宪治国,又要求国家依法理政,更要求党依规管党治党。长期以来,我们党在探索实践中,已经完善了一套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这使我们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格遵守党章的总规矩,这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也彰显了我们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每个党员和党组织必须忠实履行党章规定,尊法、守法、用法,接受党规党纪的约束,只有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工作和党建的根本依据,中国共产党才能把其政治推动力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示范引领全国人民迈向依法治国的征程。
依法治国的要义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吏,这正是推进法治反腐的基本要求。法治反腐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手段、条件和程序,为执掌公权力的人创设公平、公正的保障运作机制,使掌权者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从而达到减少和消除腐败的目的。制度反腐即通过健全规章制度来规范和惩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保障廉政的制度环境,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能排除人治因素,且缺乏强制性和约束力。法治反腐不仅强调反腐执法的公正性、程序性和规范性,而且强调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手段和条件,为公权力执掌者创设公正、透明和保障公正、公平的运作机制,使公权力执掌者不能腐败,从而达到减少和消除腐败的目标。法治反腐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最终目标。法治反腐注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监督与惩处以程序正义为实质的前置条件,既实现罪刑法定,罚当其罪,又合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依法反腐对于公权力的引导、规范、制约和惩戒作用,从而实现从制度反腐到法治反腐的历史超越。
3. 法治反腐的实践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被查处的腐败官员频频曝光,产生了极具震撼力的冲击波,给人以反腐风暴之感,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当下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式与传统思维下的“政治运动”有着很大不同。党中央从部署反腐败斗争开始,就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超常态反腐的表象下体现出明显的法治特征:一是民主性。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将腐败问题和有关情况提供给职能部门,基本形成需求与诉求的良性互动。当下,高密度腐败案件披露所产生的冲击效应,就是执纪执法公开得到落实的必然反应,是满足人民群众反腐诉求和期待的重要方式。二是平等性。从查办的案件中可以看到,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已得到充分体现。查办腐败案件不搞选择性执法,不搞以人划线,不搞“特赦”。三是程序性。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查办案件;违纪者受党纪政纪处分,违法者受法律制裁;坚决反对先入为主、主观臆断,打棍子扣帽子,搞扩大化等“运动性”做法。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必须继续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使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常态运行。
(二)依法治国推进党纪国法完善
1. 党纪国法实体内容的完善
依法治国强调党纪国法实体内容上的完整性。惩治腐败的法纪规范与约束权力的法律规范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整体。如果只有收受贿赂后如何制裁的法律规范,缺乏如何行使国家权力和公共权力的法律规范,行使公权力的人即使因为制裁的严厉性而不敢腐败,也不知道如何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如果只有腐败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严厉处罚的规定而没有不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理的规定,就可能给官员们一种暗示,即一旦犯罪了,就掉进了深渊,只要不构成犯罪,就万事大吉。
尤其是对那些没有好处就不为民办事的官员,如果没有法律规范的约束,一味强调惩治腐败,是达不到建立廉洁高效政府之目的的。因此,惩治腐败的法律体系,不仅要有如何制裁腐败行为的法律规范,而且要有约束国家权力和公共权力行使的法律规范;不仅要有制裁腐败行为的法律规范,而且要有整治公权力行使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法律规范;不仅要有刑事制裁方面的法律规范,而且要有行政处罚、纪律处罚方面的法律规范。不同的法律规范互相协调配合,形成公权力运行的规范体系,才有可能全面地预防和遏制腐败。
2. 党纪国法结构的严密性要求
依法治国强调党纪国法结构上的严密性。法治反腐的法律制度要考虑到腐败现象的方方面面,如在防控腐败上,一是权力法定的规范。特别是要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权限,防止侵权、越权和滥权;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设有限政府、法治政府。二是程序法定的规范。
通过法定程序规范公权力执掌者行使权力的手段、方式、过程和步骤,要求公权力执掌者在决策时必须信息公开、透明,必须通过听证会、论证会以及有关会议的审议,乃至表决的程序,保证公众参与和领导班子集体的民主参与,防止公权力寻租带来腐败。三是监督法定的规范。建立对公权力和公权力行使者的制约监督机制,有效压缩腐败活动可以利用的“灰色空间”。当前,我国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既包括纪检、监察监督的环节,也包括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的环节,要进一步提高监督的公信度,增强权威性。四是公开法定的规范。2008 年5 月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社会各界呼吁建立的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等,都是利用公开制度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必须在此基础上完善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的立法层级,实现公权力全过程的公开。五是问责法定的规范。包括“问什么人的责、什么事可以问责、问责的方式有哪些、按什么程序问责、问责后怎么办”等关键问题,以及对官员复出的时间、程序和事由都要进行统一明确的法律规范。
3. 党纪国法功能价值的合理性要求
依法治国强调党纪国法价值上的合理性。目前,反腐败国家立法仅限于对构成犯罪的腐败行为规制,不构成犯罪的腐败行为属党纪政纪处理,要坚持对腐败的“零容忍”,就必须加强党纪与国法一体建设。解决好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还存在的缝隙,以及贪腐行为的法律漏洞和刚性不足等问题。就党内法规而言,应立足于党员的从政道德底线,将相关道德规范上升为纪律规范,加重党员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纪律义务,使党纪更好地发挥“有病早治”的预防作用。2015 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执政党正风反腐的戒尺和依据。
就国家立法而言,应降低腐败入罪的门槛,将现行由党纪政纪规制的部分腐败问题上升由法律规制,构建刑事法治与非刑事法治紧密衔接的、体现反腐败斗争客观规律的专门法律制度,修改后的刑诉法在特殊侦查手段、讯问时限的特殊规定上有了新的加强,但还存在一些关键性、瓶颈性问题。如腐败犯罪的证明标准问题、建立污点证人与辩诉交易制度问题、特殊侦查手段的执法主体问题、境外腐败资产追回问题、反腐败刑事司法国际协作问题等,均存在运行机理上的“梗阻”。在司法运行上,可考虑立法规范纪检监察、检察、法院三机关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强制措施、证据采信、律师会见、辩诉交易等程序设计上,可考虑职务犯罪主体身份的特殊性和高智能、高隐秘特点,作出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的法律规定。在腐败犯罪的事实认定上,要尊重党内法规的证据标准,健全完善纪检监察证据与检察侦查证据衔接转换规定,充分体现对腐败犯罪的国家评价、国家确认和国家处罚。
(三)法治反腐必须坚持三大原则
中国特色法治反腐是党纪与国法的共同之治,是党纪反腐与司法反腐的双管齐下。党纪反腐着力于“严格”,体现“从严治党”的精神;司法反腐着力于“公正”,体现公平正义的法治原则,实现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有机衔接,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在反腐败领域的有机统一。法治反腐必须坚持以下三大原则。
1.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反腐败的领导,就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统筹协调法治反腐工作。反腐执纪与反腐司法既是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政治任务,又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内容。因此,必须把反腐执纪与反腐司法纳入各级党委的总体工作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党的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要充分体现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在整体设计、系统规划、强化治理和对查办重大案件中的重大部署和重大问题的协调会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具体职责和程序,以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要求。
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坚持党对反腐败执纪执法工作领导的同时,注意防止和避免地方、部门保护和利益固化对办案工作的影响,勇于冲破阻力干扰和利益固化的藩篱,对非法干扰阻碍案件查办、以权压法或以纪律处理代替刑事处罚的,坚决及时予以纠正。要强化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完善要案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汇报重大部署、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强化纪委的组织协调和政法委工作协调作用,充分发挥政治体制优势,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为反腐执纪与反腐司法创造良好环境。
2. 满足人民的反腐期待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就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反腐期待。在反腐败斗争问题上,人民群众和党的意志是高度统一的。这是党敢于向腐败开刀的根本原因,也是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化改革,敢动真碰硬的底气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站在“不治理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的战略高度,顺应社情民意,旗帜鲜明地向腐败宣战,向全社会发出了“对腐败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反腐职能部门紧紧扭住腐败不放松,“打虎拍蝇”,查办了一大批大案要案,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特别是随着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一批位高权重者“落马”,博得人民群众对党的反腐败工作交口称赞,使“反腐无禁区”、“反腐无上限”、“反腐无死角”等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
正如习近平所说,“全党必须牢记,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有党心民心作力量源泉,反腐败斗争必定胜利。”只有依靠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就没有什么人不能动,没有谁可以有特权和例外。
满足人民群众的反腐期待就要坚持民主公开。腐败是社会健康肌体的“寄生虫”。在权力无法受到有效约束和监督的情况下,腐败现象仍存在着死灰复燃的风险。为此,反腐败斗争注定会是一场持久战,而不会是一场一战而胜的短期斗争。发达的社会网络舆情和人们关注反腐的热情更让反腐执法以透明的形象展现在公民的视野之中,关门办案、神秘诉讼已经成为历史。要自觉贯彻专门反腐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健全民意收集、研究与转化机制,探索建立群众投诉的及时受理、查究反馈机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控告、申诉、举报,及时发现和解决职务犯罪侦查等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3.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法治反腐意味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法治反腐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反腐败战略思想”的法纪监督活动,也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环节。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科学内涵,牢牢把握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预防机制这个治本之策。坚持源头治理,正确处理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的关系。强调通过制度反腐,法治反腐,建立常态化、科学化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零容忍的反腐理念,牢牢把握预防工作法定职责,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与查找制度漏洞有机结合。推动预防工作法治化,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或出台司法解释等方式,从职能和工作层面使预防工作的责任主体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反腐败战略思想要求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惩治腐败的法治化水平。司法是公正的象征,公正则是腐败的克星。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和解决腐败问题,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正司法。办案人员要坚守职业良知,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违纪者受党政纪处分,违法者受法律制裁。坚决防止以党纪处分代替刑事处罚、以刑事处罚代替党纪处分的问题发生,确保反腐职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强大动力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对国内国际形势的准确洞察与研判,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习近平从严治党思想,着眼于党的前途命运,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明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着力从作风建设环节突破;全面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等,其内涵极为丰富,既与党的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又赋予了党的建设新的时代内涵,对于新的历史条件下管好党、治好党,把党建设成为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实施,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动能。
(一)全面从严治党首先尊崇党章
1. 党章是拒腐防变的总规矩
尊崇党章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要义,又是反腐败斗争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党章总纲明确提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①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的总规矩。党章规定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组织保障、行为规范和纪律约束,汇聚了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成果,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回顾历史,党取得的一切成绩,都离不开党章的规范和指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把党章高高举起来,全党一体遵循。要把党章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的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表现的重要标准,解决党内问题的基本规则。用党章引领方向,使全党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我们党始终成为有理想、有信念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切实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章凝结着对管党治党规律的不懈探索和深刻把握。党章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伟大实践中,形成的一整套有关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思想、方针、原则、传统、方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法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调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补足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从改进作风切入,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强调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用铁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夯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这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实践,既体现了党章的精神和要求,也是着眼于新形势的丰富和发展。
2. 尊崇党章是反腐败的“原动力”
党章处处体现从严治党和拒腐防变的纪律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党章为依据和根本,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把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要狠抓制度执行,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要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全党形成尊崇党章、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尊崇党章必须知行合一、勇于担当。党章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维护党章权威、捍卫党章尊严,必须树立全体党员的党章意识,把学习党章作为基本功,全面、准确、深刻掌握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能干事、善作为、敢担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各级党组织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自觉尊崇党章、切实维护党章,把 8900 多万党员的党章意识激发出来,把党的观念、纪律和规矩意识树立起来,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传承发扬下去,我们党就一定能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带领人民实现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
(二)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反腐信念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 8900 多万党员、
450 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因此,反腐败与腐败不仅是价值观的较量,更是人心向背、生死存亡的较量。正如习近平尖锐指出的,“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习近平的这种认识高度,这种对反腐败的自觉与自信,是从严治党语境下的历史考量和现实研判。
1. 政权更迭的历史考量
从古今中外政权更迭看,腐败导致人亡政息。2012 年 11 月 17 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引用:“‘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纵观中外历史,统治集团严重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很多。在中国历史上,统治者因腐败丧失民心而最终灭亡就是一条铁律。秦始皇好大喜功、横征暴敛,引起民怨沸腾,秦二世骄奢淫逸,江山社稷毁于一旦;唐玄宗沉溺于声色犬马,官员贪污贿赂成风,最终导致政权丧失;而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推翻明王朝后出现政权得而复失、人亡政息的悲剧,也是因为起义军领袖骄傲自满,权欲膨胀,奢侈腐化,军纪废弛,民怨日甚。正如毛泽东所说:“小胜即骄傲,大胜更骄傲,一次又一次吃亏,如何避免此种毛病,实在值得注意。”在世界历史上,古罗马帝国曾经盛极一时,后来却迅速衰败,毁灭它的不是强大的外敌入侵,而是统治集团内部的腐败奢靡。更为典型的是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哈托,执政 32 年曾一度创造经济发展奇迹,但终因社会贪污腐败成风、家族成员和亲信聚敛财富而引起民愤。由此可见,政之所兴在于顺民心,政之所废则在于逆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这些历史教训必须引以为戒,以避免重蹈历史的覆辙。
2. 兴衰成败的现实研判
腐败是政治之癌,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无论何种社会制度、何种性质的执政党都无法摆脱其侵蚀。2013 年 1 月 13 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当今世界上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不胜枚举。在世纪之交,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纷纷失去执政地位,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党内出现严重的腐败问题。从苏共的历史教训看,很重要的原因是自身腐化变质,党内形成的官僚特权阶层严重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损害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威望,削弱了人民群众对苏共的信任和对社会主义的信仰,动摇了党的执政根基,最终导致苏共大厦垮塌、苏共政权被颠覆。曾经连续执政 71 年并创造“经济发展奇迹”和“政治稳定奇迹”的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在 2000 年大选中失去执政地位,重要根源也是长期忽视自身建设,党内特权现象盛行,高官腐败严重,贪污之风甚至遍布中下级官员。党内一位参议员分析指出:“腐败成为革命制度党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现象,革命制度党几乎成为惯偷和窃贼,是腐败导致党的失败。”
从我们党的执政经验来看,始终注重自身建设,强力反腐肃贪,是长期执政的关键所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案件,纯洁了党员队伍,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和肌体健康,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任务来抓,旗帜鲜明、一以贯之地坚决反对腐败,为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这些历史经验及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3. 严重危害的深刻洞察
从党内腐败问题严重性看,反腐是输不起的战争。2012 年 11 月 15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以后他在多次讲话中强调,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这实际上阐述了党内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及其危害。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面临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膨胀,党的健康肌体也感染了不少病菌,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有所滋长,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贪图享乐等问题突出。尤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渗透到党内,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侵蚀了某些党员、干部。特别是现实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关系网、方方面面的潜规则日益盛行,并逐渐在党内流行起来,有人甚至深谙其道并以此为荣,诸如信奉马列主义对人、自由主义对己,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信奉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信奉遇到黄灯跑过去、遇到红灯绕过去,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信奉不跑不送、降级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信奉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有关系走遍天下,没关系寸步难行。
这些都成为腐蚀党员和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严重危害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原则,甚至使党的规矩成了摆设和“橡皮泥”,给党的事业和自身建设带来了严重的损害。由此可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十分紧迫,不能有丝毫懈怠。全党必须牢记: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如果我们不能承担起这种历史使命,我们就会失去民心,最终就会导致失败。
(三)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在法前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要靠党规党纪,坚持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大量案例表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这把尺子管党治党,衡量党员的日常行为,才能使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受到纪律的约束,使管党治党从主要盯住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1. 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
习近平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我们提出那么多要求,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来落实,光靠觉悟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只有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管到位、严到位,才能从源头上堵住腐败滋生蔓延的通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并完善了一系列党规党纪,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越扎越密。通过更加细化、更加严格的纪律执行,增强纪律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有助于促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促使各单位及时发现和重视问题并健全制度、优化流程、完善机制,不给违纪行为发生的机会,从而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2. 纪律保障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作风建设必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习近平指出:“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有多少就处理多少”。“抓作风建设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在加强党性修养的同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作风建设要加强党性修养,党性纯则作风正。加强作风建设,最根本的要从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抓起。2013 年 8 月 28 日至 31 日习近平在辽宁考察时指出:作风问题根本上是党性问题。改进作风要举一反三,透过作风看党性,在解决作风问题的基础上解决好党性问题。2013年 9 月 23 日至 25 日在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强调,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
作风建设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4 年 10 月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他反复强调:“这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丢了这个‘根’和‘魂’,就没有根基了。”抓作风建设要固本培元,从“根”抓起,从“魂”抓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仍然是今天中国共产党人进行文化治理的重要资源。2013 年 4 月 19 日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指出,我国古代反腐倡廉的许多思想和实践,体现了我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对廉政问题的缜密思考,体现了我国古代政治文明的卓越智慧。“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作风建设要重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习近平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他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实践证明,传承好的家风,必然能影响、促进形成好的政风和社会风气。有良好家风的干部必定有良好的政风,必定是一个清廉的好干部;有良好家风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健康向上、文明进步的社会。
3. 巡视制度形成震慑
2015 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标志着巡视工作制度的完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巡视工作是党中央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千里眼”,是反腐败打虎灭蝇的前提和先导。2013 年 4 月25 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习近平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工作的职责定位。他指出:“巡视工作就是要发现和反映问题。”但巡视工作并不是泛泛地发现和反映一般性问题,而是直指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习近平强调:“巡视工作要明确职责定位,巡视内容不要太宽泛,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进行。”中央巡视组作为中央直接派的“钦差大臣”,拿着尚方宝剑,就要尽职履责。“要当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苍蝇’,抓住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巡视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能平均用力,习近平明确提出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工作重点,主要体现为“四个着力”,一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二是“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和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三是“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四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这“四个着力”的对象,涉及“四风”、贪腐、政治纪律和用人选人等问题,可以说都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然也是巡视要着重发现和反映的问题。
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为所欲为、自鸣得意的,对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进一步提拔重用的年轻干部等干部问题线索,要重点查处。习近平对巡视工作职责定位的这些重要论述,适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工作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
(四)全面从严治党明确反腐责任
反腐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①肩负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增强政治定力,坚定信心决心,认清“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这一现实背景,全党必须勇于承担起打赢反腐攻坚战持久战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1. 反腐败的历史责任
反腐败是从严治党的历史责任。2014 年 6 月 26 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时指出:“一年多来,比较一下,已处理了几十个部级干部,比过去多了不少,但不要算这个账,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既然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交给了我们,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惩治腐败是为了赢得党心民心,这是一场严肃而重大的政治斗争。我们党横下一条心来反腐败,绝非一时兴起,也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要承担起历史和人民赋予的责任。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 13 亿多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是人心向背的账。党中央横下心坚决反对腐败,就是要承担起历史和人民赋予的责任。
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党面临的最大风险和挑战是来自党内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查处腐败分子,是我们党的重大政治责任,能不能打赢反腐败这场斗争,关系事业的成败和人心向背。腐败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特权现象和特权思想,人民群众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执政党要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有这样的责任意识和勇气担当就一定能够打赢反腐败这场斗争。
2. 反腐败的长期责任
反腐败是从严治党的长期责任。2013 年 6 月 28 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当前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团结统一。在党内有的人搞官商勾结、上下勾连,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已经到了利令智昏、胆大包天的地步。有人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中央的政策进行变通、选择,甚至打折扣等。
党内和社会上对反腐败存在着模糊或错误的观点,有的人盲目认为反腐败已大功告成;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查下去会打击面过大,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有的人认为反腐败会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明哲保身,不愿意干事了;还有的人态度暧昧,不敢亮剑,对存在的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为此,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不可能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反腐败斗争越是深入,其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就越复杂,遇到的各方面阻力就越大,牵涉的利益关系就越盘根错节,因此必须坚持反腐败决心不动摇、意志不松懈,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抓出成效。
3. 反腐败的统筹责任
反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统筹责任。习近平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全党全社会一起抓,党中央已经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 年工作规划》中制定了顶层设计方案。2014 年 1 月 14 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中强调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顺利进行。这是党中央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与防范腐败之间“三个同步”关系的思想,找准了两者相互协调促进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体现了两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反腐败内在规律的科学认识,表明反腐败斗争不能孤立进行,必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核心战略和中心任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要务求实效,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为此党中央部署了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在反腐败工作中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打虎拍蝇猎狐,严惩腐败分子;在深化改革方面,冲破利益固化藩篱,斩断权力寻租链条,向“共腐利益圈”开刀;在纠正党内“四风”上,治病树、拔烂根,净化社会风气,革除陈规陋习、顽瘴痼疾;在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高举巡视利剑实现全覆盖,真正做到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举措初见成效。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须臾不能动摇,是必须打赢的、输不起的战争。只有全党全民齐心协力,各方面共同行动,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我们才能在这场较量中获得全胜。
第 三 章
反腐败战略思想的理论支撑
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既引发了中华文明深刻变革,也走过了一个逐步中国化的过程。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解决各种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成果,指导党和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今时代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依然是指导我们前进的强大的思想武器。
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伟大创新,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成果的继承和发展。当代中国反腐败战思想以我们正在开展的反腐败实践为中心,从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从而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打赢反腐败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提供了科学有效的行动纲领和思想指南。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演进与飞跃
当代中国反腐败战略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演进与飞跃为理论支撑的。2013 年 12 月 26 日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 120 周年座谈会上,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普遍真理,具有永恒的思想价值,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穷尽真理,而是不断为寻求真理和发展真理开辟道路。今天,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各种困难与风险,都会提出新的课题,迫切需要我们从理论上作出新的科学回答。我们要及时总结党领导人民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在新中国成立后两个 30 年的执政“考试”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了历史性的演进飞跃。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飞跃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经过艰苦探索,在总结中国革命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找到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正确道路,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适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创立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开启和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毛泽东思想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经济文化十分落后且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到底应该进行什么样的革命、怎样进行革命的问题,系统回答了在无产阶级人数很少而战斗力很强、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党和军队、怎样建设党和军队的问题,并且在新中国成立后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取得了重要成果。党的七大郑重地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性决策,对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飞跃
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后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的崭新实践中,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论的与时俱进。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这个理论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最大的中国课题,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形成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的观点,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这同样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性决策,有力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次飞跃
在中国这样的东方大国进行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历史上的新课题;在中国这样的东方大国建设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历史上的新课题;在中国这样的东方大国进行成功崛起、实现伟大复兴,在世界大国历史上也是史无前例、独一无二的新课题。中国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是要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完成全世界发达国家在几百年里走过的道路,把全球进入现代化人口的数量提高一倍以上,这是艰巨的任务,是辉煌的伟业。古今中外的世界大国,没有一个实现复兴、再度辉煌的先例。所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在世界历史上创造一个奇迹。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在中国共产党过去的 90 多年中,随着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时代需要而不断深化和创新,已经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次飞跃。在中国今后 30 年成功崛起、胜利复兴的新的伟大斗争的征程中,我们党必将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三次飞跃,必将形成和结出新的理论成果。这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时代需求,是以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理论创新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党和国家发展的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面提出了自己富有创见的执政理念和兴国方略,形成了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它是中国共产党在当代世界发展中大国群体崛起、国际战略格局酝酿重大转变、大国综合国力竞争和国家地位博弈加剧、中国进入世界政治舞台中心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更好履行执政使命,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针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遇到的若干带有国际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作出的一系列战略判断,提出的一系列战略思想,进行的一系列战略决策。这些重要的战略判断、战略思想、战略决策,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和运筹了新的伟大斗争,推进了新的伟大实践,开创了实现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当代中国反腐败战略思想,是习近平治国理政的一系列战略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引我们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背景下,科学有效防治腐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永远为人民谋利益的指导思想,是引领我们胜利实现中国梦的理论旗帜之一。
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性应用
历史唯物主义是当代中国反腐败战略思想的基石。习近平指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系统、具体、历史地分析中国社会运动及其发展规律,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过程中不断把握规律、积极运用规律,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只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我们才能不断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
(一)历史唯物主义的运用
学习和运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我们党现阶段提出和实施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之所以正确,就是因为它们都是以我国现时代的社会存在为基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是从我国现在的社会存在出发的,即从我国现在的社会物质条件的总和出发的,也就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要求出发的。
学习和掌握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习近平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②。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唯有如此改革才能大有作为。要处理好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关系。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一张蓝图抓到底,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同时,要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
学习和掌握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法的观点。习近平说,要学习和掌握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法,深入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结合起来观察,把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才能全面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方向 。
学习和掌握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观点。习近平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 我们提出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适应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来推进社会发展。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态度。
学习和掌握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第一要素的观点。习近平说,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要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推动实现物的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
学习和掌握物质生产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观点。习近平说,物质生产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上层建筑也可以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有着作用和反作用的现实过程,并不是单线式的简单决定和被决定逻辑。我们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案,是因为要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仅仅依靠单个领域、单个层次的改革难以奏效,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增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协同性。
(二)反腐败战略蕴含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反腐败战略贯穿了一条核心逻辑主线一—坚持执政为民的反腐宗旨。这体现了唯物史观的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原理的一致性。只有从坚持执政为民、人民主体地位这一根本的立场、观点、方法出发,才能准确理解“大逻辑”下反腐败战略思想之精髓。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各种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根本区别之一,就在于它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早在 19 世纪 40 年代,他们就在《神圣家族》中明确提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从而确立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体地位,实现了历史观上的伟大变革。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党的坚实执政基础,只要我们党永不脱离群众,就能无往而不胜,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深深铭记这一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袒露了自己的心迹,反腐败我们“不是没有掂量过。但我们认准了党的宗旨使命,认准了人民的期待”,“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习近平关于反腐败斗争这番推心置腹的话,不但直观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执政为民的真实情怀,更是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原理的一致性的完美结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着眼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突出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并以一系列新论断、新观点,深刻阐释了人民主体思想。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取向,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以增进人民福祉为使命追求,提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的思想,坚持依靠人民、为了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依法维护人民权益为责任担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根本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提出“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从严治党、正风反腐是为了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党风廉政建设,核心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严治党、正风反腐不能关门进行,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监督,也一定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正如习近平所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正风反腐与党群关系建设呈现明显的正关联。因此,党要始终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
三、辩证唯物主义的创造性应用
唯物辩证法是反腐败战略思想的内核。习近平指出,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
(一)辩证唯物主义的运用
1. 学习掌握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
习近平说,要学习掌握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制定政策、推动工作。当代中国最大的客观实际,就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认识当下、规划未来、制定政策、推进事业的客观基点,不能脱离这个基点。既要看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没有变,也要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每个阶段呈现出来的新特点。
经过 30 多年改革开放,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我国基本国情的内涵不断发生变化,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风险、面临的难题也发生了重要变化。我们提出要准确把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就是适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辩证分析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作出的判断。准确把握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新变化新特点,使主观世界更好符合客观实际,按照实际决定工作方针,这是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的工作方法。辩证唯物主义并不否认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而是认为这种反作用有时是十分巨大的。我们党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第一位,强调“革命理想高于天”,就是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神的辩证法。我们必须毫不放松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富有时代气息的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2. 学习掌握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
习近平说,要学习掌握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不断强化问题意识,积极面对和化解前进中遇到的矛盾。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我们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就是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我们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
对待矛盾的正确态度,应该是直面矛盾,并运用矛盾相辅相成的特性,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推动事物发展。我们强调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出化解产能过剩,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都是针对一些牵动面广、耦合性强的深层次的矛盾的。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首先要有全局观,对各种矛盾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又要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
我们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主要矛盾。我们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在任何工作中,我们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
3. 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
习近平说,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我们的事业越是向纵深发展,就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当前,我国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十分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善于处理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在权衡利弊中趋利避害、作出最为有利的战略抉择。全面深化改革,要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反对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看形势做工作不能盲人摸象、坐井观天、堰苗助长、削足适履、画蛇添足。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单一孤立地观察事物,准确把握客观实际,真正掌握规律,妥善处理各种重大关系。
4. 学习掌握认识和实践辩证关系的原理
习近平说,要学习掌握认识和实践辩证关系的原理,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我们推进各项工作,要靠实践出真知。理论必须同实践相统一。必须高度重视理论的作用,增强理论自信和战略定力,对经过反复实践和比较得出的正确理论,要坚定不移坚持。要根据时代变化和实践发展,不断深化认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在这种统一和互动中发展 21 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二)反腐败战略蕴含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运用“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夯实反腐败思想基础。坚持从反腐败客观实际出发,制定政策和策略,推动工作。从“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到“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仍然没有收手,甚至变本加厉”的判断;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提出到“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要求;从“老虎”、“苍蝇”一起打到对腐败现象“零容忍”;从“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的基本原则到“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果敢勇气;从“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的策略路径等。习近平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都是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反腐败形势的客观判断所得出的结论,都是“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具体体现。
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实现反腐败的科学思维。习近平强调处理好改革与反腐败的各种重大关系,充分体现了“两点论”的辩证法。比如,在改革方面要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反腐倡廉方面,要处理好作风建设与惩治腐败的关系、打“苍蝇”与打“老虎”的关系、查处职务犯罪与防控犯罪风险的关系、加大反腐力度与自身反腐的关系、建章立制与制度执行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等。他对这一系列重大关系的论述,充分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深刻把握,为职能部门辩证思考、缜密分析事物,正确地研究和解决问题,提高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南。
运用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不断强化问题意识。积极面对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矛盾,提出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的观点。比如: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等论述,确立了新时期反腐理念;保持高压态势的基本定力,“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论述,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反腐任务;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等论述,强调了依法反腐的基本方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等论述,指明了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基本走向;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等论述,这些都彰显了反腐败的价值目标。
四、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创造性应用
(一)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新时期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认为,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也是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国家有阶级性,作为国家意志体现的法也是有阶级性的。而剥削阶级法律观则认为法律与国家没有联系或者至少没有必然联系,因此国家的产生、本质及消亡问题跟法没有关系。在法与国家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认为,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也是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国家有阶级性,作为国家意志体现的法也是有阶级性的。
依法治国法律观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基础上,进一步认为,法律可以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1997 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对依法治国的内涵作了准确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99 年 3 月 15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将其确定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创造性运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法治的新论述和新观点,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发展。
1. 法治中国的基本内涵
习近平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和基本内容。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
一是以“人民主体”和“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揭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完善了中国法治的价值体系。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③坚持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加快制定和完善体现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的法律法规,并保障和监督公正执法和公正司法。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完善了当代中国法治的价值体系,论述了当代中国法治的基本价值体系,主要包括: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推进经济持续发展、维护世界和平。
二是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
三是丰富和创新了宪法法律实施的理论。习近平指出: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石是宪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四是丰富和深化了司法改革的理论。习近平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人员公正办案,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他提出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等崭新命题。
2. 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关系
一是法治与人治的关系。习近平从人类政治文明和现代化的视野深刻分析了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深化了厉行法治的理论基础。他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同时,习近平深刻论述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统一的理论,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第一句话体现形式法治思想,第二句话体现实质法治思想,二者有机统一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二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一方面,法治的真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另一方面,法治的重心在于限制公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即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体现在制度设计上就是两个“清单”制度,即权力清单和权利负面清单。
三是党和法与德和法的关系。党和法的关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根本问题。从根本上说,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习近平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科学内涵和实践价值,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四是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习近平深刻阐述了法治与改革的理论,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框架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深化法治领域的改革,用改革的思维、勇气、智慧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同时,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以法治引领改革方向,以法治规范改革行为,以法治化解改革风险,以法治确认和发展改革成果。
(三)反腐败战略的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法治问题多次发表重要讲话,要求以宪法为统帅,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不仅展示了新的法治思维、理念和方略,也为反腐败战略注入了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
1. 依宪治国的执政思维
习近平强调依法治国即依宪治国,表现了对宪法的绝对服从和敬畏。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实现。在服从宪法的前提下,党具体怎么领导,怎么执政,则应该与时俱进。新形势下,党要执政兴国,必须依据党章国法从严治党,必须首先依据宪法治国理政。这既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对现实问题的积极回应。国家的治乱兴衰,与执政党特别是其最高层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密不可分。
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同时也是法制恢复和走向法治的过程。如果没有法制的恢复,没有法治观念的逐步确立,非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不能成功,恐怕整个国家都还要在黑暗中徘徊。面对世界所谓“民主化”潮流的挑战,面对不能严格执法、带头守法的现实,面对公信力日渐丧失的危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针对这一现实背景,习近平明确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并强调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这是党的十五大正式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以来,党的最高领导人充分肯定了宪法的至上性,从宪法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强调宪法实施的重要性。
2. 管住权力的控权思维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以民主为前提,以制约权力和保障权利为核心内容,依法办事是国家社会活动的方式和状态。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法治具有监督性和自我约束的属性。法治首先通过国家根本法对国家权力作出合理的架构,极大地限制了权力的恣意性。习近平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思想,是对我们历史和现实的深刻教训的总结,体现了限制权力恣意的法治精神。要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关键在党,主动权也在党。党中央意识到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巨大的进步。但要兑现承诺,就得下大力气建设好制度、落实好制度。现在我们的制度之所以关不住权力,不是因为“网开一面”,就是因为受非制度因素制约太多。更为重要的是,权力不会自己往笼子里钻;权力更不会老老实实地待在笼子里。面对管不住权力的难题,执政党及其领导核心需要有革新政治、重建权力结构的勇气和智慧,需要克服既得利益者的阻挠,大胆而稳妥地推进政治改革,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依法执政之路。
3. 公平正义的规则思维
公平正义是人类美好的追求。权力腐败,是公平正义的天敌。法治的真谛不是用法治民,而是用法限权治官,保障公民自由,实现社会公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不论是执法还是司法活动中都要讲求公平正义,处理的结果要经得起公平正义规则的拷问。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职能、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审判机关的审判职能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都是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国家职能。
立法职能主要通过权利义务的分配,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规范、程序和制度;行政管理职能主要通过严格执行法律、公平处理行政事务来促进和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审判职能主要通过公证司法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监督职能则主要通过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和对权利的司法救济,通过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在资源分配领域,有关于分配的公平正义规则;在权利救济领域,有关于矫正的公平正义规则。由此不难发现,从资源的分配到权利的救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领域都有它特有的公平正义规则。讲法治思维就是要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都要建立清晰的、可辨认的公平正义规则,实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4.“零容忍”的防“破窗”思维
习近平指出,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正如美国预防犯罪学专家乔治·凯林所说,“第一扇被打破的玻璃如果不被修复,就会产生强烈的暗示性纵容,导致整栋建筑的玻璃被打破”。习近平的“破窗”思维,凸显了反对腐败的坚定态度和严防死守的防腐决心。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五、党的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多年来,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始终高度重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廉洁性,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反腐倡廉理论。这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党的建设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反腐败战略思想的理论研究和实际探索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从社会公仆到执政为民
反腐败战略思想是建立在公共权力只能“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之上的。“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执政为民”是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起源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公仆”思想,是对旧社会“官吏”与新社会“公务员”之本质区别的深刻揭示。在新的社会,掌权者再也不是高居于社会和人民之上的作威作福的主人,而是“社会公仆”和“人民勤务员”。90 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倡导和践行“社会公仆”和“人民勤务员”思想,并不断对其进行新的阐释。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①他反复告诫各级干部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要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改革开放以来,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到习近平,都反复强调,党的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当好人民公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在实践中贯彻党的宗旨的根本体现,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公仆”思想的重要继承和发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反腐倡廉的出发点和归宿,它深刻揭示了一个基本的道理:不是为了反腐败而反腐败,不是为查案子而反腐败,不是为惩治人而反腐败,而是为了促使广大领导干部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防止由“社会公仆”变成“官僚阶级”,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反腐败。只有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我们才能真正领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腐败根源于私有制和剥削社会,与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水火不容。腐败不是天然就存在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腐败的根源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正是私有制使社会公共权力异化,国家权力变成统治阶级谋取自身利益、维护剥削统治的工具。共产党的最终目标是消除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腐败的经济和社会根源将消失,腐败现象也最终消失。因此要防止腐败产生,就必须加强预防腐败的法律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建设,坚决惩治贪污腐败,最大限度地防止公共权力的恣意滥用。中国共产党成立90 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毛泽东同志提出,共产党要依靠民主和监督跳出“执政一腐败一垮台”的历史周期率。邓小平同志讲,如果对腐败“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腐败产生的根源和条件、腐败在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性质和特点的思想的继承和践行,又是结合时代发展和中国实际,在长期实践中将之具体化并创新发展。习近平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和凝聚社会创造力。通过反腐倡廉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通过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这一系列重要思想,是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对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对执政为民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思想源泉和行动指南。
(二)从惩治贪污到廉政建设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毛泽东同志在整治贪污腐败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毛泽东同志曾言,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有办法治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问题若是成了堆,就是积重难返了。崇祯皇帝是个好皇帝,可他面对那样一个乱摊子,只好哭天抹泪地去了。我们共产党不是明朝的崇祯,我们决不会腐败到那种程度。不过,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在党的作风问题上,毛泽东也实行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如 1951 年年底到 1952 年 10 月的“三反”、“五反”运动,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的统称。1941年 5 月至 1945 年 4 月 20 日的延安整风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1950 年 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和任务,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工作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内首先是领导干部中居功自傲情绪,命令主义作风,以及极少数人贪污腐化、政治上堕落颓废、违法乱纪等错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运动于同年冬结束。1957 年 4 月,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即将全面展开的历史转折关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为主题,以及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在不同时期的整风运动过程中着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虽引发了一些其他的思想问题,但总体上是好的。对于当今的权力监督和反腐倡廉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概念,并将其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并举,成为党的五大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思想及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我们党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思想表明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加深刻、科学和完善。同时,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随着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持续推进,党的反腐倡廉实践也必将不断开拓创新,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的新篇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方面,有许多创新。比如第一次在党代会的报告中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要求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还在党代会报告中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一个专门的问题来阐述、提出要求,这些都进一步表明,从惩治贪污到廉政建设,是对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丰富和发展。
(三)从最大考验到最大危险
改革开放铸就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大的辉煌,也把我们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新的高峰。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关键期和攻坚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世纪之交,国际情势对我们的发展总体是有利和友善的。但是,金融危机爆发后,随着全球经济形势逆转,西方国家对我们的态度也发生很大变化。一是贸易保护主义增强,包括将全球经济失衡的责任转嫁给中国,逼迫人民币大幅升值的声浪日益高涨。二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大幅度提升,有些西方国家更多地把我们视为竞争对手而不是战略伙伴。三是经济全球化拓展了我国的发展空间,使我们得以跟上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步伐,但其负面影响,就是使一些西方敌对的意识形态和黄赌毒等趁机涌入。四是改革中出现的一些矛盾,也成为改革的重要障碍。此外,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人类经济社会活动资源配置的最佳组织方式和制度形态,能够推动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但市场经济所带来的追逐利润最大化、等价交换、拜金主义等价值观,也会对党员、干部的心理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深刻变化的国内外形势下,我们面对的各种考验更加复杂和严峻,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四大考验”是和“四种危险”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形势严峻,精神懈怠就会出大事;内外环境复杂,能力不足就难以应对;改革进入攻坚阶段,能否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做工作尤其关键;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具有两面性,警惕腐败的危险尤其重要。因此,只有深刻认识最大考验,才能有效防范和消除最大危险。
脱离群众是最大的危险。因为它破坏的是我们党的立身之本和最大政治优势。我们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最大不同,曾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的群众基础,是几十年的革命战争打出来的。共产党人是和人民群众一起打天下、一起流血牺牲、一起坐天下的,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名副其实的血肉联系。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比过去大大增加,这就是党的十八大强调全党要经受住“四大考验”、防止“四种危险”的目的所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决定雷厉风行抓作风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在这里。习近平进一步指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没有危机感和紧迫感,看不到问题和症结所在,那危险就不远了。”
(四)从惩防体系到“三不”战略
2005 年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出台,全面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反腐经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反腐败体系框架。明确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方针。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了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关键,以监督为保障的反腐策略,要求反腐倡廉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腐败活动正在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社会领域扩散。中高级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严重,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比较突出。一些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腐败、生活腐化于一身。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呈上升趋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事件和事故背后隐藏着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总体上就是从治标入手,治本工作也一直没有放松,有时治本就寓于治标之中。我们强调的不敢腐,侧重于惩治和威慑,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强调的不能腐,侧重于制约和监督,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强调的不想腐,侧重于教育和引导,着眼于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让人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 这是对“三不”战略内涵的深刻揭示。“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深刻认识到,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腐败现象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产生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得以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消除的客观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到,彻底根除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执政党自身建设中的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面对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和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通过充分论证,制定了目标明确、计划周延、程序科学、方法得当的顶层设计方案。并站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从基本理念、基本任务、基本方式、基本方向、价值目标等方面对科学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当前腐败猖獗、易发多发的情况,明确提出并实施“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打好基础、做好准备、积累经验、赢得主动”的反腐战略,通过强化打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通过健全制度规章,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通过教育监督,形成不想腐的保障机制的“三不”战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取得反腐败斗争的不断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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