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单双正规平台

单双大小平台

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 > 典型案例

“不为一己私利”,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发布时间 : 2023-12-05 浏览量 : 7625
再审申请人毕梅玲是一位年届六旬的人民教师,她提起本案诉讼,是请求确认登封市政府与清华园学校签订的《登封清华园学校项目合同》违法无效,因为依据该合同,“登封市政府将公办学校老师配备到民办的清华园学校任教,侵犯了登封市人民的利益”;“被分配到清华园学校的老师一人获得两份报酬,违反了按劳分配原则,损害国家利益”;“登封市政府干涉公办学校的用人自主权,造成公办学校学生受教育权受到侵犯”……展读诉状,我们对这位老教师的义举心生敬意,也毫不怀疑她“不为一己私利”的动机,但是,也正是因为她提起诉讼“不为一己私利”,才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只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告资格,也要求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如果不是为救济自己的权益而提起诉讼,除法律明确规定的公益诉讼等特殊情形外,原则上均不能受理。本案中,再审申请人无论是主张“登封市人民的利益”、“国家利益”,还是“公办学校学生受教育权”,均不属于她自己的利益,原审法院驳回其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8)最高法行申1576号

主管单位:大小单双正规平台

主办单位:大小单双网址平台

学术支持:大小单双平台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