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严厉查办一批医疗器械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1、柳州市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案情简介:2023年1月6日,柳北区市场监管局在柳州市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手术室内放置的1台斯曼峰牌YX930D电动吸引器(高负压/高流量)已过期,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上述医疗器械实施查封。经查,截至柳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获时止,上述电动吸引器仍放置于当事人手术室内正常养护使用,且当事人购进上述电动..
2023-08-09
每日经济新闻8月8日,华晨中国(HK1114)公告,8月3日,香港廉政公署(下称廉署)人员到访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执行一项搜查令。公司董事会获悉,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吴小安于8月3日被廉署拘留调查怀疑涉及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并于8月4日在不获起诉情况下保释外出。8月8日午间,华晨中国(HK1114)复牌,盘中一度重挫逾8%。截至收盘,华晨中国报3.79港元/股,跌幅收窄至3.81%,全天成交额2.72亿港元,总市值..
2023-08-09
不仅损失了大笔中介费,还失去了朋友。近日,「热浪财经」发现一则民间借贷纠纷的裁判文书,通过描述,该案为典型的AB贷骗局。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相识多年。去年3月份,被告郭某急需用钱,遂联系原告张某去贷款中心帮忙做个证人就可以放款。这里的贷款中心即贷款中介北京某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张某随郭某来到贷款中介这里办理贷款。工作人员以收取验证码、下载APP为由在张某手机进行操作,随后,现场流水到账93000元、50000元、24500元,被贷..
2023-08-08
【裁判要旨】在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的普通债权应当系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包括本金和一般债务利息。本案中,债权人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包括本金和利息,原法院所作执行分配方案仅计入各债权本金,而未将一般债务利息一并计入债权数额按比例参与分配。故,该分配方案存在错误,应予撤销。【案例索引】《蔡明晓、蔡双玲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2021)最高法民再295号】【争议焦点】参与分配的债权是否还应包括利息?【裁判意..
2023-08-07
觊觎红包甜头换来铁窗苦头株洲芦淞国投集团原董事长许玲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后悔”,这是株洲芦淞国投集团原董事长许玲在落马之后嘴里念得最多的词。许玲出生于1979年3月,曾是组织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历任株洲市芦淞区城建局局长,芦淞国投集团董事长,株洲国家高新区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龙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等职务。仕途顺畅的许玲随着职务的快速升迁和手中权力的不断变大,开始觊觎纸醉金迷的物质..
2023-08-04
2023年5月10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向湘潭县公安局移送案件线索:根据群众举报、投诉,2022年10月27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湖南省“利剑”行动检查组执法人员,对位于湘潭县谭家山镇某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实施了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湘潭县公安局接到该移送案件线索后,立即启动公安、生环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动机制,组织精干力量,赴涉案企业开展现场走访调查..
2023-08-04
案情摘要A公司、B公司向商务部提交外商并购B公司的申报材料,其中包含A公司与C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商务部作出《批复》,同意股权转让,B公司获得《批准证书》。后生效民事判决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系虚假协议而确认无效。C公司以上述协议被确认无效为由,向商务部申请撤销《批复》《批准证书》,商务部认为如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并认可C公司所在地政府提供的风险评估报告,作出《处理决定》维持《批复》和《批准证书》的效力,不予撤销..
2023-08-01
随着我国保险制度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与专业人力资源公司合作,通过签订《劳动事务代理合同》《保险代理合同》等合同,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基本保险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代理缴费。那么,代缴社会保险是否合法有效?日前,青岛中院披露了一起类似案件。案情简介青岛某金属制品厂与青岛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劳动事务代理合同》《社会保险代理合同》等文件,约定该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工伤保险交纳..
2023-08-01
2023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金融犯罪为主题发布了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75号至检例第177号)。现就该批案例制发的背景、特点和指导意义进行解读。一、制发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背景与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惩治金融犯..
2023-07-31
问:同一建设工程存在“黑白合同”的情形下,在判断工程价款结算根据时,是否需要考虑“白合同”的效力?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条通常被称为有关..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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